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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嗓子创始人遭限制出境,公司发展受阻引发关注

发布于:2025-04-08 阅读:39

金嗓子的创始人是江佩珍女士。江佩珍出生于1946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她早年在柳州市糖果二厂工作,从包糖工人一路晋升至副厂长和厂长。在她的带领下,柳州糖果二厂发展成为行业领头羊,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江佩珍在1980年代创立了广西金嗓子集团,并带领公司研制生产出金嗓子喉宝等国家级新产品。她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医药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并在2019年被评为“中国品牌70年70人”。

江佩珍在2019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欠债未还成为“老赖”。据报道,她拖欠的广告费高达5200万元,导致金嗓子集团面临经营困境,最终在2021年退市。

江佩珍的故事从一位13岁辍学打工的少女到成为知名企业家,再到如今成为“老赖”,展现了她的传奇经历和商业起伏你知道吗?那个曾经让罗纳尔多都喊她“妈妈”的金嗓子创始人,竟然遭遇了限制出境的尴尬局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个谜团吧!

曾经的励志女企业家

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一个从糖果厂学徒到亿万富豪的传奇人物,她的故事被许多人传颂。13岁那年,因家庭贫困,她不得不辍学到柳州市糖果二厂打工。凭借着勤奋认真的态度,江佩珍很快掌握了熟练的技术,从小学徒一路做到组长、车间主任,并在18岁那年升任糖果厂副厂长。33岁时,她被推选为厂长。期间,她还通过自学补齐了从高中到大学的课程,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女强人。

风光无限到陷入困境

近年来,这位曾经的励志女企业家却陷入了泥潭。先是卷入“罗纳尔多代言门”,后又因拖欠广告费被告上法庭。2019年,她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如今,更是被依法限制出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5000万广告费引发的纠纷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显示,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缴纳广告费5194.98万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背信遗嘱执行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佩珍也被列为限制消费者。

据了解,这起纠纷源于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的广告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91,547.89元。但遗憾的是,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认为,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金嗓子集团的发展历程

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在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江佩珍。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饮料的研发和销售。同时,江佩珍也是锦桑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据公开信息,广西锦桑子是90年代从柳州二糖厂改制而来,原厂长、党委书记江佩珍成为实际控制人。2015年,金桑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财报显示,2019年,金嗓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现收入7.97亿元,同比增长14.8%;公司股东应占1.68亿元,同比增长64%。2019年,金喉片的销售额约占公司收入的90.5%。

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的遭遇,让人不禁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从一个默默无名的糖果厂学徒到一位鼎鼎有名的励志女企业家,她经历了无数的风雨。如今,却因5000万广告费陷入困境,被限制出境。希望她能早日走出困境,重新振作起来,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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